关于做好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材料和成绩提交的通知


来源: 创新人才培养部   日期: 2024-02-29 点击: 1275

各位导师、2021级研究生:

   实践环节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博士研究生和药学学术硕士研究生要求参加2学分的实践必修环节;药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参加6学分的专业实践活动,生物与医药专业型硕士要求参加6学分工程实践活动。如不参加实践环节或实践考核未通过,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度,实践环节考核材料和成绩上报时间截止为2024年3月7日。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药学专硕和生物与医药(制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工程)实践活动结束后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制药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工程实践考核表》),考核表一式两份由实践指导教师评价、签字并加盖实践单位公章,然后由校内导师根据研究生实践成果及所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评价,给予最终考核成绩。经导师考核,按“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成绩及格的学生可获得6学分,不及格者不计学分。

注意事项:

1、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浙工大研[2011]9号)》和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学期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保证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

2、企业实践指导教师职称要求是副高及以上。

二、药学学术硕士研究生 :实践必修环节包括

1、实践活动0.5学分:以教学实践为主,也可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四周;

2、开题报告0.5学分: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

3、主讲学术报告0.5学分:主讲学术报告至少1次;

请各导师按三门课程分别打分,成绩单一式两份导师签字后上交(同一导师学生写在一张成绩单上)。

4、参加学术报告0.5学分,参加学术报告登记表(至少4次),登记表由班长收齐统一上交学院、中心办公室(药学1B417/协同1A237)。

药学博士研究生:实践必修环节包括

1、实践活动0.5学分:以教学实践为主,也可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四周;

2、开题报告0.5学分: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硕博连读可提前至第二学期完成);

3、主讲学术报告0.5学分:主讲学术报告至少2次。

请各导师按三门课程课程分别打分,成绩单一式两份导师签字后上交。

4、参加学术报告0.5学分,参加学术报告登记表(至少4次),登记表由班长收齐统一上交学院、中心办公室(药学1B417/协同1#A237)。

 

全日制研究生开题报告成绩单

全日制研究生实践活动成绩单

全日制研究生主讲学术报告成绩单

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全日制生物与医药(制药工程)工程实践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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