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浙江工业大学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
二、招生名额:
(中心总共招收推免生名额为17名,其中硕士推免生13名,直博生4名)
学习方式
|
专业及专业代码
|
招生名额
|
全日制
|
100700药学学术学位(硕士)
|
5名
|
105500药学专业学位(硕士)
|
6名
|
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
|
2名
|
100700药学(博士)
081703生物化工(博士)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
|
4名(含本硕博一体化)
|
备注:中心硕士推免接收人数可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中心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
三、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
申请者条件、接收专业、申请材料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的通知》执行:(http://www.yz.zjut.edu.cn/2023/0918/c4269a241294/page.htm)
四、复试工作
1、报名时间
第一批,2023年9月11日起至9月28日
第二批,2023年9月29日-10月16日
具体的报名程序详见学校研招网通知:《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http://www.yz.zjut.edu.cn/2023/0918/c4269a241294/page.htm
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推免预报名申请者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在国家推免报名系统开通后10日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浙江工业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2、复试时间、地点
第一批:2023年9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根据预推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第二批:2023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5、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
(1)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
(2)面试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3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4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30%。
外语听说译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6、推免博士研究生复试内容
(1)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面试。要求申请者以PPT形式介绍个人学习情况和研究经历,陈述攻读博士学位的理由及相关研究计划与设想(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
(2)面试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3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4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30%。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五、录取工作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中心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的排名确定。
4、中心将提交拟录取考生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名单并公示。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其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5、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的最后录取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6、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8、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
9、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内寄达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奖励资助
1、对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校按照奖励文件给予相对应的奖励,药学院再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奖励。
2、对被录取的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学校按照奖励文件给予相对应的奖励(分次发放),药学院再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奖励(分次发放),奖金发放时间和额度参照学校要求执行;并给予推免博士研究生不少于三个月境外学习的机会。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九、咨询、申诉方式
联系人:余红丽(咨询) 联系人:学院、中心纪委(申诉)
电话:0571-88813237 电话:0571-88813981
邮箱:yhljojo@zjut.edu.cn 邮箱:yxyjw@zjut.edu.cn
十、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