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创新人才培养部   日期: 2021-04-08 点击: 314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21〕04号),现启动2021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

一、材料递交

(一)纸质材料

1.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学校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一。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二。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学院排序推荐汇总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三。

(二)电邮材料

1.案例说明书。

2.作者授权书扫描件(手签)。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 +**学院+姓名),由学院收集后统一上报。

二、推荐名额说明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浙江工业大学推荐名额为6项。鼓励各学院聚焦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原则上,在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的基础上推荐申报。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不计入限额名额内。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将其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

       三、报送时间

      所有材料需在2021年5月10日前报送至中心人才培养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红丽 

     联系电话:88871535

     邮箱:yhljojo@zjut.edu.cn

 

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pdf

附件一: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docx

附件二:作者授权书.docx

附件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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