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创新人才培养部   日期: 2019-09-29 点击: 986

2020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各导师:

一、2020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要求

1、中心按照浙工大发【2010】19号《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及以后的学生请参照中心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研究生已完成所有的必修环节,并已递交必修环节的各类考核表,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学术成果的要求,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评审、答辩、学位申请。

3、2020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

4、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5、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各阶段所需材料请按时间要求交新教楼1015里间孙老师处。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安排参加下一次论文送审。

 

二、论文盲审前工作安排

论文盲审前,中心将核对申请参加2020年春季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信息,并按照各学位点的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发表论文要求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论文不予外送盲审,不能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盲审前工作安排及所需材料如下:

1、中心预盲审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严肃学术纪律,中心决定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盲审工作。主要检查论文内容及格式规范性,请各位研究生于2019年10月17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打印稿一份,要求装订,不需要塑封,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4。附件17中的学位论文评分表(请填写论文题目)、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请填写入学时间、研究方向、学科专业、论文题目)、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记载表(请填写专业、学生类别、论文年份及所在阶段、论文题目),编号由中心统一编写,各打印一份后和论文一起上交。

(2)所提供的论文不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中必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在论文封面左上角用铅笔注明学生姓名)

(3)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位论文者,需延期半年申请答辩。

(4)论文预盲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反馈给各研究生和导师,请各位研究生按照预盲审意见进行修改。

2、答辩资格网上申请

全日制研究生请于10月14日-10月17日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打印答辩资格审查表并经本人和导师同意签名后,于10月18日前交中心办公室新教1015里面房间孙老师。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a、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实用域名:yjs.zjut.edu.cn

b、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c、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d、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e、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有误请联系余老师),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只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3、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a、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需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取得的成果均要求与学位论文有关联,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lilinglu@zjut.edu.cn,附件名称形式为:“专业+班级+姓名(审核表)”。

b、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均为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期刊分区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汇款凭证、小论文打印稿,复印件上需导师签字证明。

③发明专利(授权、受理、公开)证明材料。

c、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于10月18日前与《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以班级为单位一起交中心办公室新教1015孙老师。

4、在10月18日前未提出2020年春季学位授予申请、或审查不合格,将按延期毕业处理,填写《延期毕业申请表》上交中心办公室孙老师。

 

三、论文检测与评阅

本次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参加盲评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PDF格式)学生、导师提交时间2020年10月21日9:00——10月24日16:00前,(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 2、“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3、删除“致谢” 栏具体内容。)

操作流程如下:

1、研究生核对信息:研究生在上传论文电子稿最终版前先进入《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中心审核后研究生才能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

2、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上传盲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_部分)》。

3、10月24日16:00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导师_部分)》。

4、导师提交论文后经中心确认,《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其进行重复度和匿名检测(匿名检测:是检测论文是否达到盲审论文要求),一般情况下上传论文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重复度和匿名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中心要求(具体要求参看《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中四、检测结果处理)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匿名检测不通过的论文中心退回给导师,由导师退回给学生重新处理,学生处理完后重新上传给导师,导师再次上传到中心。

5、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中心同时能查阅,评阅专家返回意见约在11月上旬。

 

四、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审材料全部回收,本次评审有效。学位论文评阅合格、评阅专家同意答辩(含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方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中如有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经导师或原评审专家和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以上材料需在答辩前一周内上交中心)。

博士论文经评阅,若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或者该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若有1位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由学校增聘1位校外评阅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若增聘评阅专家仍持否定意见,则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硕士论文经评阅,若2位评阅专家同时持否定意见或者该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若其中1位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需增聘1位评阅人对论文进行评阅。若增聘评阅专家仍持否定意见,则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论文答辩时间将安排在12月上旬进行,学位点负责人、导师做好答辩组织工作,各组提前落实答辩秘书(注:答辩记录人需具有中职或已取得硕士学位的本专业人员担任),答辩秘书请于答辩前一周填写《中心答辩安排登记表》,电子稿发邮箱:lilinglu@zjut.edu.cn,中心审核后上交到研究生院,以备院、校研究生督导组检查。

在确定答辩日期后,请答辩秘书提前通知学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学生根据通知准备相应答辩材料:5份论文供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表决票(需加盖中心公章)、答辩记录等。请答辩秘书提前二天张贴答辩小组海报,海报格式见附件。 

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补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并签字后,学位论文方可定稿。

 

五、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公开申请表》(一式2份),并递交相关佐证材料(小试验收报告或横向合同或专利受理书),逾期不交者一律按学位论文同意公开处理。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学校将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六、学位申请

要求所有申请学位的材料于12月12日前交到中心1015办公室。

本次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务必按学校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届时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需上交材料清单如下: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3份、博士学位论文一式4份(其中1份放档案袋中归档,1份中心归档,1份学校图书馆归档,博士另有1份交国图),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页必须有学生、导师的签名学位论文封面博士为蓝色,学硕为白色,专硕为黄色。(特别注意封面上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写一级学科药学即可)学位论文封面侧边需有书脊

2.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电子稿(终稿)一份。请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稿与最终纸质稿的一致性,确保论文内容、排版等完全相同;学位论文需要同时上交“PDF、DOC”二种格式的电子稿,将学位论文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归档,上传PDF格式时请扫描有签字的版权页。

3.《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或《申请博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照片可打印可自己粘上。(一份放在档案袋中,一份将随个人档案归档)全日制研究生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表》中“单位对申请人的评语(包括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习工作表现等)”一栏,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模板(见附件)自行先填写好

4.答辩记录一份

5.表决票五张(具体根据答辩小组委员会人数来定,一般5人)。

6.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一份

若成果证明材料有补充,请提交补充材料并发《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到lilinglu@zjut.edu.cn

7.授予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一份放在档案袋中,一份将随个人档案归档

博士研究生提交签名后的《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提交签名后的《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药学专业型硕士及制药工程硕士提交签名后的《专业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务必于12月12日前答辩通过后交到中心办公室,逾期者的学位授予将安排在下一学期进行。

 

七、研究生存档资料(请准备1个档案袋,封面上贴研究生培养过程归档列表):

研究生学位论文1份放档案袋中,并标明页数;

        学籍表1份(由中心提供);

       个人培养计划1份(由中心提供);

      《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1份(共2份,档案袋内放1份,另上交1份);

      《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份;

      《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共2份,档案袋内放1份,另上交1份);

        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5份(根据答辩小组人数决定);

        学位论文评阅书;

         研究生中期考核表1份(由中心提供);

         研究生学位开题报告1份(由中心提供);

         盖章成绩单1份(由中心提供)。

 

八、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每年六月份进行,关于2020年(春季、夏季)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准备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学位点及早通知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做好毕业环节工作,以免影响学位授予。请各专业研究生相互转告,配合做好毕业环节的各项工作,谢谢!

 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业的专家。

 

 九、关于学位论文格式,学校已下发全校统一格式(详见附件14),请参照该学位论文格式模版执行。

 

附件:附件1-9

           附件10-17

1、《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

2、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

3、学位基本数据表

4、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5、研究生延迟毕业申请表

6、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7、海报格式

8、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

9、学生答辩用表

10、研究生培养过程归档列表(贴档案袋封面)

11、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

12、中心研究生答辩安排登记表

13、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

14、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

15、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公开申请表

16、中心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17、中心预盲审(学位论文评分表、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记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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