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


来源: 创新人才培养部   日期: 2018-10-21 点击: 3328

         为探索制药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和模式,提高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博士生招生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独特知识结构的高层次制药行业科技创新与工程领域人才,中心面向全国范围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国家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已获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需取得硕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研究经历。

    4、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2019年秋季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二、申请程序

1、递交材料

        申请人在2018年11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通过邮局EMS快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到中心人才培养部。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达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中心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 浙江工业大学 朝晖校区 新教楼1015室,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创新人才培养部,李凌露(收),电话:0571-88871535,邮政编码:310014。

        申请材料包括(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面);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4)申请人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申请人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三名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见附件2),其中1位为申请人硕士学位指导老师。推荐信需双面打印且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后在密封处亲笔签名。

       (7)申请人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请人的个人陈述(见附件3,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与设想,字数不少于3000字);

       (9)《浙江工业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见附件4);

       (10)《体检表》(见附件5)。

       (11)《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见附件6,电子表发送到:lilinglu@zjut.edu.cn)

2、中心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并将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在中心网站上公布。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包括学科组考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三个环节,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任一考核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折算成100分计算,得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实施办法见《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见附件7)。

四、录取

        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中心根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未被中心录取的研究生可以参加其他院校或我校其他学院当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考试。

五、享受政策

         我校完善了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与配套措施,确保研究生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度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资助水平与收费政策实施前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学校按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中心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导师资助不低于1200元/人·月。具体参见《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助研岗位管理办法》。

六、组织与监督

         中心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资格审查小组、招生考核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领导、组织、考核和监督,并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七、其它

         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中心均有权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联系人:李凌露    

         电  话:0571-88871535

         邮  箱:lilinglu@zjut.edu.cn

 

附件:

附件1. 《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 《专家推荐信

附件3. 《个人陈述表

附件4. 《浙江工业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附件5. 《体检表》

附件6. 《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7. 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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