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本科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 创新人才培养部   日期: 2018-06-28 点击: 471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启动2018年度本科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8年学校拟立项的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分为两类:大类基础核心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二、建设要求

    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加强课程教学内容间的衔接与联系,减少重复与脱漏,更好地发挥核心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3.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或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并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校外主流在线课程教学平台上发布,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和影响力。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积极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探究性学习和协作学习。

    5.改革课程评价方式。采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根据评估结果对课程内容和教学过程进行及时优化。期末考试要求实行考教分离,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6.优化基层教学团队。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队伍。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定期开展校内外示范教学活动,推广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经验。

各学院(部)要根据专业、课程的特点,在推荐核心课程立项建设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学院(部)核心课程建设规划。

    三、申报条件

    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进行申报。已批准立项的核心课程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立项

    立项方式实行“名额到学院(大类)、教务处备案”方式。大类基础核心课程经大类委员会评审通过,在申报限额内向教务处申报(原则上每个大类不超过1门);专业核心课程经学院评审通过,在申报限额内向教务处申报(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1门)。教务处备案同意后,正式发文立项。

    2.材料要求

    申报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申报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上传到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zjut.zlgc2.chaoxing.com/),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务处。平台开放时间: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项目管理

    立项课程的建设周期为两年,学校将给予经费资助。学校每年将对立项的课程进行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经费资助;经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项目,取消该课程立项。两年建设期满后,学校统一组织验收。按期通过验收的项目,将给予一定结题奖励。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申报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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